据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出具的“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绍兴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上虞滨江城市之星二期Ⅱ标工程,现场抽取晋钢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组钢筋分别为直径14热轧带肋钢筋、直径20热轧带肋钢筋、直径16热轧带肋钢筋、直径25热轧带肋钢筋,重量负偏差分别为32%、18%、27%、18%。
绍兴建筑业管理局能及时通报是好事,但后面的表现则犹抱琵琶半遮面了。建筑质量、百年大计,为此我7次要求他们能公开对相关的的建筑公司、已经查到的瘦身钢筋处理结果。或许是我少见多怪,他们的答复我的是:已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要求属地建筑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检查意见督促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落实限期整改。同时在全市建筑企业综合业绩考评系统中,对该企业进行扣分处理。
于是我第8次要求申请公开时,但竟将我屏蔽了。
我认为瘦身钢筋出现在绍兴,是一件值得重视的大事,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不但应切实的处理现场查到的钢筋及相关企事业,而且应该举一反三对这家建筑公司、该钢筋供应商、该房地产公司在绍兴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瘦身钢筋远离我们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