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元奖补文化产业发展
管理员 |  来源 :  上虞房产网 |  2016-11-17 14:33:33

近日,上虞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7.145万元,奖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和青瓷文化产业发展。具体由区文广新局负责兑现。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区财政局《上虞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资金奖补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区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项目建设、品牌创建、企业参展、原创生产、青瓷文化产业等及其相关工作经费。

  目前,根据《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过企业申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审核及向社会公示,2015年度有8个项目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条件,奖补资金共计17.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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