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自2016年4月28日起,绍兴市上虞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职责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绍兴市上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及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将全区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林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全部整合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局并成立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作为不动产登记承办机构,承担具体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 
  二、实施区域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全区范围内,自2016年4月28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理申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业务类型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等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类型。 
四、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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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窗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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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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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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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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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分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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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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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5-82819630 
			0575-82027821 
			 | 
			
			 百官、曹娥街道(开发区)、梁湖镇等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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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崧厦办理窗口 
			 | 
			
			 崧厦国土所(崧厦汽车站向东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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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5-8206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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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崧厦镇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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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镇办理窗口 
			 | 
			
			 章镇国土所(章镇开发区王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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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5-82090112 
			 | 
			
			 章镇镇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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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关办理窗口 
			 | 
			
			 东关国土所(东关街道羊角园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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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5-2857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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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关街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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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惠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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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惠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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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5-82876806 
			 | 
			
			 丰惠镇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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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越办理窗口 
			 | 
			
			 小越国土所(小越镇政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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