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虞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来自盖北的李某乐呵呵地领到了住房公积金余额,“原来离职要满五年,现在只要满一年就能提取,而且手续很方便。我来了一次就办好了。”
李某享受到的便利来自于上虞公积金中心6月推出的三项便民新政之一,即“离职提取年限由五年缩减为一年”。李某于去年3月离职,按照以往规定,本地职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除了购(建)房、租房、还住房贷款、重大疾病等理由外,离职需满五年才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新政出来后,只要离职满一年,就可以带上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以及建行卡到公积金中心提取余额,且不需要村(社区)开的贫困证明。
除了这项利好外,新政对于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也作了调整。现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单位已经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退休职工,凭身份证就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在此之前,还需提供相关退休证明。这一举措,减少了提取手续,方便群众办事。”上虞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防止利用单套住房频繁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新政还规定,不同的缴存职工购买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间隔时间须在12个月以上。